——广西一号传销大案:23亿的骗局!
主持人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先来看两个数字,7300多人,23亿多元,如果这两个数字描述的是一家企业的话,那么这个企业应该发展地是相当不错的,但是今天我们关注它,是因为它描述的是一个传销组织,这个传销组织的庞大也就意味着将有很多的家庭陷入不幸,我们先去了解一下。
我婆婆至今还深信不疑,在广西桂林,我要怎么挽救她呢?
妈妈被骗去南宁传销,我们好不容易把她骗回来,但是现在每天还是在家学习,让我们相信她。有没有反传销的人士来帮帮我们。
朋友的母亲被鼓动去投资广西南宁的政府规划,有高额的回报,家人发现是传销骗局,现在朋友妈妈被严重洗脑,和家人闹翻,无法劝阻,怎么办?
解说:
今天我们可以收到这些传销受骗者家属们曾经发布的求助信息,字里行间透露着无助和无奈。一个传销组织可以轻易地毁掉上千个家庭,在广西被称为当地“一号传销大案的组织者”,今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接受了长达11天的开庭审理,该案的涉案人员多达7300余人。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宣判从当日上午8点开始,持续进行了一天。现场直接参加庭审的法警和公安人员达200余人,辩护律师近百人,11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一年七个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按照被告所属不同的体系,将系列案分成三个案件进行审理,其中常景案39名被告,李永兵案46名被告,赵晨江案33名被告。据了解,118名被告人的年龄主要集中在30至40岁,其中最小的26岁,最大的69岁,涉及多个省份,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各被告人均有一定文化程度,最高的达到研究生学历。
对于这起档案,南宁警方经过数月的调查取证,参与抓捕行动的有50个抓捕小组,600多名警力。其中该传销组织的头目场景是警方要抓获的重要目标,他2008年加入传销组织,一年后就升至老总级别,他快速发财的背后是他令人吃惊的骗术。
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谢育铭:
在2010年以后,他就独立了,独立后,他获得了一个算账的资格和管钱的资格,那么到现在我们在抓到他的时候,他伞下,也就是他伞下面已经已经达到数十个老总。
解说:
来自警方的信息,在案发时该传销组织仅场景(音)这条线下,就已有两千多名传销人员,警方的行动共抓获组织领导传销和骨干人员73人,查获涉案的账户404个。之后,在南宁市开展的打击传销拉网式清查中,警方又抓获了该案涉案人559人,至此“118特大传销案”成功告破。
主持人:
这个案件被称作是广西一号传销大案,那么我们在关注它的时候,的确也发现了它呈现出来的一些独特的地方。你看,首先是涉及的范围,在以往一个传销案件往往就是固定局限在一个地方,但是现在你看,有安徽、四川、甘肃等17个省区市,然后涉及账户9000多个,涉及金额23亿。网络层级超过了40级,而且被告人的年龄分布是30岁和40岁为主,最高学历已经达到研究生这样一个水平,这是案件的特点。因为这些年来我们也看到了一些传销的案件,的确是在不断地发生,但是能够呈现出这样特点的,还真是比较罕见。
接下来,我们就联线公安部经侦局涉众型经侦处的处长刘路军,刘处长你好,你看7000多人涉案,你给我们分析一下,刚才我们关注被告是100多人,他们最高的还有研究生,就是涉案的这些人员,7000多人里面他们都是一些什么人?
公安部经侦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刘路军:
你好,主持人。其实我们也看到了,被告的118人里面构成,其实它跟7000多人的构成是一样的,就是既有正常工作的,也有农民,也有下岗职工,也有退休职工。既有年轻的20几岁,也有年老的60多岁,然后既有低教育文化水平的,也有高教育文化水平的,所以整个群体的层次是比较复杂的。
主持人:
您刚才说它这个群体是很复杂的,但是我们在定义,谁会上当,往往会说他没文化,他比较愚昧。但是你看,这里面有高学历的人,也就是有高智商的人,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复杂的情况?
刘路军:
其实现在面对于传销我们不能再拿文化水平的高低来衡量,实际上这些人为什么上当受骗,其实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对怎么来致富、创业,可能有一个误区。
主持人:
像你刚才所说的,对于怎么致富、怎么挣钱他们有误区,到底他们为什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一下子发展成这么庞大?以往没有见过,这是为什么?
刘路军:
实际上我们纵观这个案件的发展它的时间也不短,因为从它的发展到案发大概一年多到两年的时间,它的发展之所以庞大,第一,是因为他给大家编织了一个很诱引的前景,这个前景就是说一夜暴富,或者说天上掉馅饼,半年之内能挣1040万,那你只要投入69800就可以了,这个是一个很诱人的前景。
第二个,传销现在的特点就是特它通过亲人拉亲人,朋友拉朋友来发展,很多人被拉进来之后,他会被亲情、友情或者是爱情所迷惑,他认为亲人不会害我,亲人会介绍给我一个很好的项目让我发财,所以很容易被诱骗进来。
主持人:
我再有一个问题给您,因为我们今天说这个新闻报道的时候,往往都说被告,其实深入进去的人、被卷进去的人有被告,也一定会有受害者。这个受害者里面,我们没有见到受害的程度有多么深,您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刘路军:
其实传销本身的一个特点,其实受害人往往也是违法者,或者也是成为犯罪人,也成为被告,这是它非常大的一个特点。
主持人:
这个案子里面,一号传销大案里面,它的受损害最深的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刘路军:
其实从这些受害人来说,他财产上的受害我认为会是一个次要的,他们会损失几万块钱,那么最大的损失他个人。因为他参与传销,那么他个人离开了自己的家庭,离开了自己的居所,在外长期漂流和一些陌生人聚集在一起从事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实际上是对他个人的前途,对他家庭的和谐,甚至说对社会和谐产生影响,家里面一个人长期在外漂泊,那家里人会不会担心。
主持人:
说到传销我们国家在相关法律方面,在2005年的时候,叫《禁止传销条例》,到2009年刑法,特别增加了一个叫“组织、领导传销罪”。接下来我们就联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阮齐林教授,阮教授您好,我们刚才注意到被告人他分别被判处的是一年七个月到十年,这样有期徒刑,罚的金额从10万到200万不等,为什么跨度会呈现出这么大的一个现象?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
这个是考虑到传销犯罪是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另外有首要分子,也有其他的一些积极参加者,所以刑法224条之一就规定“如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狱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可以判到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持人:
刚才我注意到您说15年,但这次最高,这是一个一号大案,最高就判了10年,和这个最高的刑期还是有5年的距离,您怎么看这个判决?
阮齐林:
这个判决,毕竟传销活动嘛,它有一定的欺骗性,但是有一些人可能本身他既是犯罪人,也是涉及到是受害人,所以他可能考虑到这个和纯粹的诈骗多少有点区别,就是说被骗之人,在这个案件中他往往有可骗之处,被他们那一种带有职工教师的,狂热的那种煽情然后卷进去了,所以这样里面的差别是非常大的。就本案而言,考虑到被害人可能有一定的过错,这样的一些原因,所以说给他判10年有期徒刑,应该说还是比较适中的。
主持人:
好,谢谢阮教授给我们的解释。刚才刘处长也提到,实际上为什么有高智商的人也在上当,是因为对于如何致富有自己不同的了解。我们接下来继续来分析一下,他们为什么会受骗上当。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