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近日,甘肃东乡县电力公司多位退休职工向中国之声反映,公司为职工修建的廉租房项目超出了职工的收入水平,公司为职工做担保向银行贷款,令许多职工每月入不敷出。
东乡县电力公司退休职工马先生2011年收到来自公司的一则分房消息,此时,他已经退休近2年。听说是廉租房,尽管生活拮据,他和儿子还是一人要了一套。
马先生:协议上说是廉租房。廉租房听别人说国家有补贴的。有人说130平,有人说140平。
马先生出具了这份东乡县电力公司职工与东乡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东塬乡廉租住房协议》,协议写明“经上报县政府同意,在东乡县东塬乡修建廉租房,”廉租房的分配对象是在职职工和退休困难职工。该协议还规定,房款为住房者自筹,首付房款5万,建设中期二次付款5万,剩余部分待工程竣工后结清。
记者:房子在哪一层哪一栋知道吗?
马先生:不知道,他们房子修出来之后再分,房子还没分。
东乡县电力公司纪检组长唐占虎说,竣工后的这笔尾款,已经由公司担保为职工办理了工商银行的住房贷款,房贷和工资卡挂钩,他每月9号扣款1587.4元。东乡县是国家级贫困县,东乡县电力公司一些退休职工的工资只有一千多元。为了还廉租房的房贷,很多职工已经入不敷出。
唐占虎:有些员工工资还没有这么多,就是叫他交上,另外就是欠一点。
根据国家政策,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住房,作为国有企业的东乡县电力公司,却与职工签订廉租房协议,统一为员工办理贷款,是否已经违规?就此问题,记者联系东乡县电力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副经理马彬,马彬是该廉租房项目招标工作的联系人,但马经理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马彬:廉租房我不管了,我没有买。(记者吴喆华 周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