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为什么反对建设焚烧厂?”在近日由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基金会共同主办的首届中科集团环境保护论坛上,中国建筑设计集团副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文龙说这是一个多层次的问题,人们对选址决策不赞成,对垃圾焚烧技术不了解,对污染控制及监管不信任,都有可能最终导致公众担忧。
近来,杭州余杭、上海江桥、广州番禹、北京六里屯等地的垃圾焚烧项目事件纷纷走进公众视野,要不要建、在哪建垃圾焚烧厂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在当天的论坛上,“如何解除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公众忧患”这一话题也引起了多位专家学者的热议。
有言论称垃圾焚烧厂事件的危机要归结于科学技术的不成熟,这让不少专家学者感觉背了“黑锅”。
首先是垃圾焚烧的标准,中国环境科学院环境工程技术研究所所长王琪说,标准制定的前提是风险评价,最初标准值是在人体最大接受风险条件下制定的,但实际来看,任何一个标准在制定时并不采用这个值,而是高于这个值。
他举例说,按照风险控制原理,二英(一种无色无味、毒性严重的物质,多源自城市和工业垃圾焚烧)的排放标准达到每立方米50到80纳克就可以接受,但是由于二英毒性的确较大,加之“被舆论炒得很厉害”,根据技术可行性,技术方又把“底线”抬上去了,迄今国内采用的都是每立方米0.1纳克的标准,远低于国标要求的每立方米1.0纳克。
然而,如此高的标准似乎并不能化解公众的信任危机。
在环境保护部法规司司长李庆瑞看来,标准虽高,但违法成本低,惩罚力度弱,以至于出现了一个“怪现象”——几年前紫金矿业因污染问题被罚款后,其股票非但没有下跌,反而涨停。“罚款数额高达3000万,已经是近年来最大的一笔罚款,但还不足企业净利润的千分之三。”
这些并非一个简单的科学或技术问题能够左右。然而,让徐文龙“忧心”的是,这些污染事件带给人们一个误解,即垃圾焚烧不可信,甚至将其“妖魔化”,但从科学上讲,从垃圾填埋转变为垃圾焚烧,节约土地,有助于垃圾处理可持续发展。
在这件事情上,还有另外一种声音——非要建焚烧厂,也可以,但是别建在我家附近。
“选址难题归根结底是‘利益问题’。”徐文龙说,在韩国,垃圾处理费中的10%用于改善和周边居民的关系。台湾每焚烧处理1吨垃圾,政府拿出50元台币作为回馈资金,用于亲民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如温水游泳池、健身中心、运动场、公园等。
王琪曾到日本一座深山里的焚烧厂参观,他发现,当地的焚烧厂建得跟“公园似的”,一打听才知道,建这所“公园”就为了住在附近的几户农民。
“日本焚烧厂附近的房价反而会上升。”王琪说,日本垃圾焚烧场叫“Green Park”,一旦建成垃圾焚烧厂,周围配套设施非常齐全,给开发商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房价也因此起来了。
更有意思的是,由于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的革新,国外一些垃圾焚烧厂甚至建设在城市中心。比如,奥地利维也纳的Spittelau焚烧厂位于市区,距离居民区仅200米。法国巴黎的Ivry焚烧厂距离塞纳河仅200米,距巴黎圣母院仅4.5公里。
在王琪看来,我国焚烧垃圾厂出现诸多问题的实质在于国家城市化进程中,我国城市的管理水平达不到城市进程的发展速度。最明显的体现就是,焚烧厂选址决定于领导一句话。而在国外许多国家,地质条件、经济条件、社会接收条件要经过专家学者反复综合考虑后筛选。
“要解除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公众忧患,一方面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做工作,但另一方面,民主法治还要不断发展完善,毕竟,能否满足公众利益,其实是民主法治、科学技术等综合能力的体现。”王琪说。实习生 马露 本报记者 邱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