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枞阳县金社乡金渡村村部位于320省道边,5月下旬,这栋白色的小楼外墙贴上了“此房危房严禁靠近”的字样。
5月16日上午10时许,金渡村村民吴友生拎着一个黑包走进金渡村村部,村委会主任吴有生、村委吴才来等4名村支“两委”成员在商议殡葬改革相关事宜。吴才来看到吴友生所拎黑包的一端冒出火星,约两秒钟后,爆炸发生。当日,村民吴友生和村主任吴有生身亡,其他3名村干部受伤。
事发后曾有吴友生“申请低保未果”而实施爆炸的说法,当地政府曾通报案发原因,吴友生被同村村民吴三把打伤,因索要赔偿过高未调解成功,他认为村干部处理不公进行报复。
吴友生并未为自己申请过低保。其兄吴海生称,前妻陶芳年没低保,去年腊月十九(一说为腊月十八)晚,他们向来家里的管片村干部吴王平提出但对方未允应,在场的吴友生说“要举报”。吴海生出示的据称是吴友生给其儿子的信中,吴友生叙述其被打经过时写道,“打我的经过,腊月十八我说村干部有钱人吃地宝(低保)无钱人不吃地宝(低保)不是为我自己要地宝(低保)我是大包(打抱)不平,我要到县省告你,为众中(众人)出一口气。果而腊月20日就打倒……”(括号内容及标点符号为记者注释)
去年腊月二十晚,吴友生被吴三把打伤,其家人称,吴友生说“举报”低保遭报复,吴三把曾承认是“村干部指使”,他们后来寻求被打赔偿及找出打人主谋,“这两个一个都没解决”。不过“村干部指使”说法遭到相关各方否认。
但在金渡村及其周边村庄,倾向于相信爆炸与低保有关的村民也不乏其人。“就算这(爆炸)不是因为低保,低保也有问题。”一位村民说。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金渡村2013年的低保户中,超过半数低保户是违规“并户”而成,并户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引发矛盾,不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吃低保的情形也让村民感到“不公”。这背后,既有村民对低保的心态、村干部工作的走形,也有简洁的顶层设计遭遇复杂的农村现状后的困境。
半数“低保户”为“并户”而成
多年前吴海生因车祸双腿致残。2009年,他和陶芳年离婚,四个女儿中两个已独立生活,小女儿吴华(化名)被判给吴海生,二女儿和陶芳年在一起。俩人离婚后仍在同一个院内生活。
5月17日,陶芳年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离婚后她和吴海生分户。她曾申请低保,村里的意思,她和吴海生这“两家”,共有两个低保名额,陶芳年享受低保,吴华就会被取消。低保给谁让他们自己协商。2013年,吴海生和吴华两人享有低保。
当地政府5月17日向北青报记者解释,陶芳年2013年不能享受低保,是因为她与其二女儿同时外出务工。依据《枞阳县城乡低保操作规程》和枞阳县民政局枞民字(2014)32号《关于2014年城乡低保动态管理通知》精神,2014年陶芳年因未外出务工,经村民代表评议,她享受一个B类低保,正在公示阶段。
北青报记者发现,依上述回应,陶芳年户下只有她一人享受低保。另据金社乡政府提供的资料,2013年,享受A类低保的吴海生是单独编户,其女吴华享受C类低保,却和同村一位张姓村民编在同一户名下,户主为该张姓村民,享受C类低保。
不同家庭的人编在同一户名下,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被称为“并户”。金社乡政府资料显示,2013年金渡村通过“并户”申请低保者众——
该村享受低保的村民有62户共计151人,其中13户的保障成员为1人,其他49户的保障成员从2人到5人不等。据北青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这49户保障成员中,超过半数的“低保户”是由不同家庭的人“并”成。许多享受低保的“四口之家”,保障成员来自四个家庭。粗略计算,有成员享受低保的家庭接近100户。
所谓“低保户”,事实上成为“低保人”。
民政部门对低保申请对象的要求,是“以家庭为单位”,不允许“按人施保”。枞阳县民政局2013年3月份印发的《关于2013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也对“并户”、“按人施保”等现象进行了纠正——“坚决纠正‘拆户’、’并户’现象,解决‘平均分配,按人施保’,他人代领低保或者存入集体户二次分配的现象。”
“我们得保证低保钱直接到村民手上,”安庆市民政局要求匿名的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并户”可能引发低保资金的二次分配等许多问题。
“并户”引发的矛盾已然存在,且不限于金渡村。有村民称,“户主”取出低保钱后,有时会经由村干部发给其他低保人,此过程中会被有些村干部“截留”;还有一些“户主”本就不符合低保条件,只是和某些村干部关系好,他们“拿到钱会分给村干部”。
“谁的低保多少钱,老百姓都知道,干部不至于这样。”金渡村一位村委会成员否认存在上述情况,称“并户”只是为了方便管理。
还有村子的村委提到,“并户”是因为村里的低保户数量太多也不行。不过这种说法被安徽省各级民政工作人员否认,他们称低保原则是“应保尽保”,没有名额限制。
另外一个村庄的村委会成员王谋(化名)提到“并户”的原因之一是,实际工作中“按户施保”的问题较多,但“按人施保”不符合政策,“并户”是种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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