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据媒体报道,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两名交警,在事故处理完毕一个月后,并未向驾驶员退还暂扣的驾驶证。驾驶员多次索要未果,最终用二百元“赎回”驾驶证。
上述报道引发网友广泛关注。来自西宁市委宣传部的消息,6月8日,湟源县相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协警员董田基予以辞退,办案民警高万利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交警事故中队队长、指导员及县交警大队队长、教导员等给予行政撤职、行政记过等处分。
据西宁市委宣传部介绍,经查,今年4月23日,民警高万利和协警董田基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玉树籍司机索南巴杰所持驾驶证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符,故暂扣其驾驶证,要求索南巴杰出具玉树藏族自治州车管所提供的驾驶证证明和公安部门提供的身份证明,但索南巴杰一直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此后一个多月间,索南巴杰多次打电话索要驾驶证,董田基告知他如不提供相关证明,就不能返还驾驶证。
6月5日,索南巴杰再次前往湟源县交通管理大队索要驾驶证,董田基在收取了200元现金后,将驾驶证和驾驶员身份信息拍照留存后,把驾驶证返还给了索南巴杰。
湟源县相关部门表示,将对被辞退协警员和办案民警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在全县范围内,对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教育整顿行动,切实解决为民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记者庞书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