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吕梁6月18日电 (李新锁)山西省兴县康宁镇,途径此地的苛临高速公路早已修建完工,但因修路失地的农民孙志强、刘华峰等村民至今仍未领到征地补偿款。当事村民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三年无果。近日,记者赶赴当地,对此事展开调查。
征地补偿差别对待
2010年,山西兴县康宁镇境内,苛临高速途径此地,需要征用土地。彼时,在兴县康宁镇麻子塔村,高速公路征地涉及南沟、胡草沟门、麻山梁等处。地处吕梁山区,麻子塔村南沟是当地最平坦的一块土地。
2011年,高速公路征地陆续展开,大致分为三期。期间,村民孙志强在南沟的多块土地先后被征用。其中,在第一期征地过程中,孙志强一块1.54亩的耕地被征用,并获得赔偿。孙志强说,后来,南沟两块合计约7.4亩的平地先后被征用,但村委会只按0.11亩地计算,且标注为坡地。因为对补偿不满,孙志强拒绝领取另外一块2亩有余的坡地费用。
孙志强说,当地在发放征地补偿款时,存在虚领、冒领的情况,部分村民需要向村干部支付“费用”,以此提高土地评级。一份落款时间为2012年3月27日的《高速征地发放表》信息显示,村民孙埃明在胡草沟门拥有3.7亩荒沟地。对此,孙志强指认,孙埃明在胡草沟门没有土地,仅有的0.4亩土地也是在麻山梁沟。这一说法得到包括刘华锋在内的多位村民的证实。刘华锋说,我的土地和孙埃明的耕地相邻,在村中生活多年,对彼此的土地很熟悉。
据多位村民反映,当地发放征地补偿款亲疏有别、差别对待。曾担任支部书记的李亮和吴青说,起初,征地工作组在丈量土地时,都会召集当事村民到现场确认,并对征地花名册进行公示。后来,村干部就绕开当事村民,私自丈量土地、登记造册,取消公示环节。此外,如果村民支付费用,就能顺利拿到补偿款,且能提高土地评级。
前任村干部指认暗箱操作
2013年8月,山西路桥建设集团苛临高速路基ZB1合同段项目部六分部出示的一份证明材料显示,麻子塔村南沟内有两片坝地,前后坝地形、坡度基本一致,后坝宽敞、平整。此外,村民孙乃儿反映他家耕地在后坝,周围其他农户耕地均已按旱平地补偿标准领取。
这份材料证明孙志强被征用土地为平地。至于被征用土地面积,曾担任支部书记的吴青表示,此前,他曾帮助孙志强耕地,大概能估算出面积约为七八亩。在吴青看来,孙志强被征用土地缩水,且迟迟领不到补偿款,都是因为没有向村干部“上贡”。
当地村民介绍,麻子塔村征地时,村委主任吴永明和支书白满喜负责丈量、登记。平时,吴永明不在村内居住,日常事务由其兄吴宇明代理。
对于孙志强的说法,时任麻子塔村党支部书记白满喜认为,孙志强在南沟只有两块地。一块为1.54亩地的平地,已经领取补偿款。另外还有一块2亩有余的坡地,还没有领取补偿款。至于孙志强在南沟另外两块合计约7.4亩的平地如何变成0.11亩坡地,白满喜则以“当时已不负责征地”为由搪塞。
18日,麻子塔村另一位曾担任支部书记的村民孙永亮说,2012年在麻子塔村任职时,曾亲眼目睹当地存在冒领、虚领、套取征地补偿款的种种乱象。在当时公示的《高速征地发放表》中,有一位叫“赵明明”的人也在领取补偿款,而麻子塔村根本没有这个人。
对于村民孙志强、刘华峰的遭遇,孙永亮说,在麻子塔村,类似的情形并非个例。有些村民为顺利领到补偿款,不得不给村干部支付多少不等的“上贡”。因为无力控制乱象,2012年底选择离开。期间,当地曾上报大量水浇地,以换取高额补偿款。
对于上述说法,康宁镇副镇长刘振平否认麻子塔村存在虚报水浇地的现象。
刘振平介绍,征地补偿水浇地每亩4.2万元,旱平地2.8万元,坡地1.89万元,未利用地0.51万元。因为孙志强反映的征地面积和村干部上报情况差距很大,且负责丈量土地的村干部已离职,调查难度很大。目前,当地政府已委派工作人员担任麻子塔村支书,准备从询问涉事村干部入手,要求其拿出负责任的书面报告,以期解决征地遗留问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