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8日电据新加坡《联合早报》28日报道,美国最高法院日前裁决,2012年国会休会期内,总统奥巴马任命政府高级官员,此一做法违反了宪法的相关规定。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对联邦政府机构高级官员的提名须由参议院批准后方能生效。但如果参议院处于休会期,总统可以动用“休会任命”权临时任命官员。奥巴马2012年就是使用此项权力,在未经参议院批准的情况下,任命3名国家劳资关系委员会委员。
此前,奥巴马引用“休会任命”权为自己的做法辩解,但26日美最高法院的裁决认为,当年奥巴马作出任命时,参议院并没有正式休会。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布雷耶陈述裁决书时说,当时国会参议院休会不到10天,对进行休会任命来说时间过短。他说:“按照宪法条款,总统做此任命的时候,国会停止的时间过短,不能算是休会。因此,这项任命是无效的。”
对“休会期”的界定,并没有明确法律表述。美国最高法院认为,参议院宣布休会,才算进入休会期。
报道指,这一决定被视为奥巴马的对手共和党的胜利,共和党一直指责奥巴马为了避开参议院的反对,试图绕过议员们进行任命。
白宫发言人欧内斯特说:“我们当然对今天的决定非常失望,”他还补充说,政府仍在检讨法院的决定。
美总统使用“休会任命”权的目的,在于维持行政和立法机构之间权力的“稳定平衡”。几乎历任美国总统都动用过“休会任命”权,尤其是当被提名者可能难获参议院批准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