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公然宣布将邓州市人民政府予以撤销,自己组建了第二个“邓州市人民政府”,自任下辖三个乡(镇)人民政府并分别兼任市长、乡(镇)长。昨天上午10点,南阳邓州市法院一审判决,3人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获刑,主犯文渠乡农民张海新获刑2年;从犯马香兰和王良双分别被判获刑10个月和8个月。张、马二人当庭表示不服。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私刻公章组建“邓州市人民政府”
从邓州市检察院指控3人的起诉书中了解到,去年9月,邓州市文渠乡蒋庄村妇女张海新伙同汲滩镇廖寨村妇女马香兰、高集乡李岗村孔营组农民王良双,三人经过密谋后,以邓州市人民政府不作为为由,宣布将其予以撤销,并在位于市政府附近成立一个“新邓州市人民政府”。
“新邓州市人民政府”下辖文渠乡、高集乡、汲滩镇三个乡镇政府,张海新任“新邓州市人民政府”一把手兼管文渠乡政府,马香兰、王良双则分别负责汲滩镇人民政府和高集乡人民政府。
3人为何有此想法?该案主要源于汲滩镇一个城镇开发项目,因为项目用地涉及到马香兰和王良双亲戚利益。随后,房地产开发商先后收到了“邓州市人民政府停工通知书”和“汲滩镇政府违法建房处罚通知书”,感觉事情蹊跷的开发商随即报案。
不久,这3人被邓州市检察院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提起公诉。
对外招公务员,10余名大学生上当受骗
开发商报案后,邓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后,民警从张海新等三人住处分别搜出了她们通过街头小花钱刻制的“邓州市人民政府印”、“邓州市检察院印”、“高集乡人民政府印”、“高集乡人民政府财务专用章印”、“汲滩镇人民政府印”、“汲滩镇人民政府财务专用章印”等公章,包括村委会一系列相关印章等。
3人不仅如此,还假借中央九部委之名,私刻公章,下发红头文件,对外招聘公务员,先后有10余名不明真相的大学生上当受骗邮寄资料应聘,学生也不知真相将简历邮寄至“第二邓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据统计,张海新先后刻制公章10余枚,以“邓州市人民政府”名义下发文件、任职公函40余份,发布通告、公告20余份,先后有200余户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处申请办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