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7月3日电 (记者 王国安)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3日确定,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期为7月18日至7月29日;候选人的竞选活动期由8月16日至8月29日。
选举管理委员会当天举行会议,商讨及定出往后选举程序中的几项重要日程,包括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期和竞选活动期。会议决定:本月14日起,有意参与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的人士,可亲自或指派代表到公共行政大楼行政长官选举事务专区领取《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并于上述候选人提名期内交回。
管委会主席宋敏莉表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已于6月29日顺利完成,经过总核算工作及终审法院的核实程序后,管委会7月2日已收到法院送回的选举结果;有关资料明天将送往印务局付印,下周一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就会公布全体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名单。
她指出,随着特区公报刊出全体选委名单,代表着行政长官选举的首阶段工作结束,并进入第二阶段的程序。
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已于6月30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公布,今年8月31日为第四任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