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法院裁定陆俊减刑一年
因在监狱表现良好,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曾被称为“金哨”的原中国足球著名裁判陆俊被建议减刑一年。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对陆俊作出减刑一年的裁定。按此计算,陆俊将于今年9月2日刑满释放。
庭审
法院裁定陆俊减刑一年
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公开审理陆俊减刑案。14点40分左右,法官敲响法槌,陆俊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相比入狱之前的一头黑发,如今的陆俊已经有了很多白头发。
他当庭表示,他的行为给社会和自己家庭造成不好的影响,现在十分后悔,并且认罪服判。他称,罚款金额已由家人全部交齐。
法庭调查开始后,执行机关代表、燕城监狱民警宣读了陆俊提起减刑建议书。因为燕城监狱是以陆俊获得5次表扬、1次单项表扬为由,建议把陆俊刑期减去1年的,所以整个庭审重点要核实的内容就是这些情况是否属实。
在回答问题的时候,陆俊的声音很小。他说,他之前是在五监区,负责园林绿化,“剪剪树枝,修修草坪”,后来又转入三监区,负责打扫卫生。随后,执行机关向法庭和检察人员出示了一系列证据,主要包括监狱表扬奖励考核表、考核积分卡,证明陆俊获得表扬奖励的真实有效。管教民警和同班组、同寝室服刑人员也都到庭作证。
陆俊的狱友在法庭上为陆俊作证称,陆俊在干活儿时不怕脏,不怕累,“比如我们卫生组负责的各寝室厕所啊,他都带头干。刷洗便池啊,这些工作都很脏累,他也肯干。”
在最后陈述阶段,陆俊说他感谢管教在服刑期间对他的教育和帮助,如果能减刑,不久就回归社会了,他出去会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不管功过都过去了,黑暗过去剩下的就是光明,我相信自己的能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陆俊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遂裁定对其减刑1年。
据介绍,从2012年12月起,陆俊先后获得了5次表扬和一次单项表扬,因此建议对其减刑1年。陆俊原刑期自2010年3月3日起,至2015年9月2日结束,此次减刑1年后,刑期结束日期提前至今年9月2日。这表明,如果不出意外,陆俊将在2个月后刑满释放。
背景
北京法院首次公示减刑案
为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今年6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正式实施。按照该规定,刑罚执行机关依据规定,在服刑人员服刑改造期间,获得足够积分后可提请法院减刑,法院将在受理5日内经过审查并予以公示。
2014年5月30日,执行机关司法部燕城监狱对陆俊提出减刑建议,报送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于2014年6月5日立案。6月10日,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司法部燕城监狱报送的包括陆俊减刑案在内的43件减刑案件,首次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了公示。
陆俊减刑案自6月10日开始公示,至6月14日截止,无人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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