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七大矛盾焦点
自1994年我国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20年发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已经过亿,缴存总额达6万亿元。在推动住房分配货币化、引导城镇居民住房消费等方面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全国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达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累计有1.31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20万亿元,累计向1999万户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3.72万亿元,贷款余额2.26万亿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住房形势的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与职工在解决住房问题上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效果弱化、公平失衡、风险加剧、矛盾突出以及服务滞后等问题日益显现。
一是制度作用弱化。近十年来,房价普遍大幅上涨,虽然公积金个贷限额普遍提高,但实际支付职工购房的能力却逐步递减。另一方面,对既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又不能享受保障房的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公积金支持乏力。
二是公平性不足。一是缴存额度少的职工,既承担了低利率的贬值损失,又因没有能力买房没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实惠,反而支持更高收入缴存职工购房,形成了“逆向补贴”或“劫贫济富”。二是缴存覆盖面窄,缴存差距大,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缴交高额公积金,而住房困难的非公企业职工反而缴存很少,甚至没有缴存。
有专家表示,当前公积金存在两个“补贴”。补贴银行的“掠夺”:大量沉睡资金被银行低息使用;补贴地方政府:作为全体缴存人所有的公积金,其增值收益每年要上缴地方政府200多亿元。
三是管理隐患大。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城市公积金管委会决策功能形同虚设,公积金中心集决策、管理、运作于一体,没有全国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容易产生挤占挪用、违规放贷等问题,部分行业和区县分中心存在账实不符,资金混用、挪用甚至空账运转等问题。
四是流动风险凸显。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在设区城市内资金封闭运作,相互间无法调剂使用。一方面,一些中西部城市使用率低,结余资金闲置在商业银行,保值增值压力大。另一方面,一些大中城市出现资金流动性不足,出现缓贷、断贷、挤提现象,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权益。据调查,南京、青岛等32个城市个贷率超过90%,而包头、运城等89个城市个贷率低于45%。
五是数据风险压力大。当前的分散管理模式导致业务信息系统分散建设,没有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没有集中的数据应用级容灾备份,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数据标准、接口标准,信息难以共享,难以防范“骗提骗贷”等资金安全风险。
六是贬值矛盾突出。过去十年职工个人账户加权平均存款利息仅1.89%,比同期平均CPI低1.07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每个人的公积金每天都在贬值。
七是服务效率不高。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部分城市业务须由中心和银行双重审核,审核环节多,审批周期长,无法为缴存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受属地化管理体制约束,城市之间无法实现资金转移和接续,难以提供全国统一的缴存、提取、贷款和查询服务。□
(本组稿件由《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乌梦达叶锋徐海波张丽娜陈亮杨绍功王浩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