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塔内的工程腐败竟如此“全面”
——云南民族大学原校长甄朝党受贿案透视
日前,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公开审理了一起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曾任云南民族大学校长、党委书记的甄朝党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46.9335万元。
利用工程招投标进行权钱交易,违规利用购房指标获利并以此延伸腐败网络,利用学生代收并保管贿赂款……这些虽然都是甄朝党收贿的不同表现,但最终都指向了其滥用权力在校园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腐败,而令人吃惊的是,这些腐败项目,几乎涵盖了人们所能想到的一所学校的所有建筑和项目。
工程背后的隐藏交易
许多事发于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中,都涉及招投标问题。从表面看,甄朝党作为教育领域的一名高级官员,似乎与工程建设扯不上关系。但在检察机关指控甄朝党的11项犯罪事实中,有多项恰恰与工程项目有关。
其中,主要事实都与云南民族大学的呈贡新校区建设有关。2007年12月,某建设企业负责人李某提出想做此项目,并许诺回报甄朝党中标价的2个点。2008年1月,行政楼和科技实验楼两个项目发出招标公告,甄朝党让他报科技实验楼,此后收到李某的50万元。按规定,这些项目都必须经过招投标。在资格预审前,李某告诉甄朝党4家帮助自己围标的公司名称,在其帮助下,3家公司顺利通过了资格预审,李某的公司顺利中标。
李某与甄朝党的合作还涉及了文科教学楼、院系办公楼、体育馆等工程项目,甄朝党共收受贿款300万元。
像这样与甄朝党“合作”了多个项目的公司负责人,不止李某一个。这些项目,几乎涵盖了人们所能想到的一所学校的所有建筑和项目,小到电梯、外墙涂料、铝合金,大到科技实验楼、文科教学楼和试验楼、院系办公楼、体育馆、图书馆、学生公寓、食堂(浴室)……
不知道每天在这些象牙塔里学习的学生们,是否能想象,这座校园内的许多建筑背后,都隐藏着权钱交易。
内部购房指标延伸腐败网络
前些年,不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频繁地进行集资建房或团购房,其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如果将购房指标转让,则往往能赚取一笔可观的差价。由此,利用内部购房指标行贿,也成为一些人使用的手段。
云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杨某某的证人证言称,2001年,自己所在的房地产公司与云南财贸学院合作开发某住宅小区,该校教职工享受内部价。时任财贸学院领导的甄朝党表示想要一套房子,但直到2007年已到云南民大任校长时,才让人来办理手续,杨某某仍然给了他内部价。
甄朝党不但违规取得了这个指标,并从中获利,更从中发展出新的腐败网络。甄朝党在云南民族大学担任校长期间,杨某某通过甄朝党帮某建筑公司承建了云南民族大学新校区的两个工程项目,得到了该公司60万元的“介绍费”。
师生沦为“老板”“马仔”关系
从甄朝党案件看,他已俨然成为一名“老板”:从收受别人的贿赂,到转卖房屋这样私人的事情,他都让自己的学生去做,甚至连收到的钱也让学生保管。“我对不起这两名学生。”甄朝党当庭落泪。
黄某某就是其中一位。他帮助甄朝党卖掉了财大内部价买来的住宅,获利25万元,并遵照甄朝党的嘱托替他保管,后来又先后替甄朝党“保管”了50万元、110万元、60万元。另一名学生杨某某也一样,帮“老板”代收贿赂款、保管贿赂款……
在他们眼里,服从“老板”指挥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作为甄朝党的得意门生,俨然失去了分辨是非的能力,鞍前马后,从学生沦落为“马仔”,甚至成为“权力的掮客”。(记者 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