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4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通报湖南省湘潭市一幼儿园校车翻入水库导致11人死亡事件,通报强调,对校车通行路线上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整改,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
2014年7月10日17时许,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乐乐旺幼儿园一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坠入水库,造成11人遇难,含8名幼儿、2名随车教师、1名司机,令人十分痛心。特此通报。
通报称,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以本次事件为戒,举一反三,立即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未取得办学资质的幼儿园要及时关停,对校车通行路线上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整改,对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及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要严格依法处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
通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进一步做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春夏季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一﹝2014﹞5号)有关要求,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