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7月15日电 (记者 冽玮 田进)陕西省富平县文物旅游局15日向中新网记者证实,该县宫里镇的“凤凰山生态农业观光园”项目施工区,为唐中宗定陵重点保护范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目前,该企业已停止施工。
唐定陵位于陕西省富平县宫里镇凤凰山,是唐高宗第七子唐中宗李显的陵墓。是2001年经中国国务院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了解,该建设工程是富平县宫里镇凤鸣公司“凤凰山生态农业观光园”,是当地招商引资项目,所处位置系唐定陵东门以内,属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范围。有知情者称,该项目距离主陵大约有1000米。
富平县文物旅游局表示,2014年5月,该局曾多次组织执法队、定陵所、文博股与该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其另行选址,并申报相关手续及项目规划,但至今未见到任何相关文书。
6月12日,该企业在未经文物部门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奠基并进行施工。文物部门组织人员深入工地,宣传文物保护法,要求该企业停止施工。6月23日至25日,文物部门进驻施工现场,利用宣传车辆进行文物保护法宣传,对企业主管进行批评教育,严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立即上报相关文书,并将情况上报当地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宫里镇凤鸣公司“凤凰山生态农业观光园”项目施工区为唐中宗定陵重点保护范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同时,该项目有违《渭南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本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
6月27日,富平县政府组织文物旅游局、公安局、宫里镇政府召开现场办公会,要求该企业“停止一切施工,等待项目规划本近期拿出后,经相关单位讨论并一致认可后,再决定进一步选址建设等事宜”。
富平县文物旅游局称,目前该企业已认识到他们的违法行为,停止施工,重新定位发展思路;文物部门指派执法队随时对该企业进行监管,防止重新施工,待其提供相关手续后逐渐进行整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