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7月15日电 (作者 李新锁)在山西省检察院档案馆内,山西检察官王石林表示,从留存至今的日军战犯亲笔手记、工作简报等物证,能看出日军战犯“从对抗到悔罪”的心路历程。
记者15日在山西省检察院档案馆采访时,工作人员拿出两盒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太原审理日军战犯资料。王石林介绍说,至上世纪70年代末,山西省检察院档案馆仍存有两屋子的日军战犯资料,但后来散失很多,现仅存部分《审判日本战犯的情况简报》、罪犯名册、战争犯罪者手记等实物。
记者翻阅资料发现,在一本名为“我们所走过的道路——战争犯罪者手记”(第二册)中,日军战犯亲笔写下犯罪事实。手记按照杀人、放火、强奸、破坏等类别整理成册。其中,仅“杀人”一项记录就有84页,约占整本手记的1/3。
“处理日本战犯联合办公室”的一份简报显示,1956年6月12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太原开庭审理城野宏、相乐圭二等8名日本战犯。12日上午宣读起诉书时,被告人菊地修一、神野久吉和笠实都哭了。城野宏回到战犯管理所后也哭了。据战犯管理所了解,上述战犯走进法庭,看到证人当中有受过他们伤害的人和家属,“不由得心跳发慌”。
当天下午,法庭审理相乐圭二的犯罪事实。相乐圭二供认,他指挥的“高桥挺身队”在忻县韩家满村杀死7人。当时,有一个老太太请求说,我有两个儿子,已被你们杀了一个,给我留下这个吧!日军最终杀害了老太太的儿子。说到这里时,相乐圭二“放声大哭”。
此外,在审理过程中,富永顺太郎多次狡辩。1956年6月4日,在送达起诉书当天,富永顺太郎认可起诉书所指犯罪事实,认为起诉内容“经过正确调查,完全是实事求是的”。但在6月7日,辩护人和他谈话时,起初,富永顺太郎仍认可起诉事实,第二次认为起诉书“把他的罪恶缩小了”,第三次则辩称自己“是自动投降的俘虏,不应按被扣特务对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