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花园口附近的黄河堤防沿线,近些年来聚集了不少“渔家乐”。有媒体统计,在过去的5年中已有4次整治行动,但“渔家乐”船只数量反而愈来愈多。近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发布通知,要求于今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餐饮项目。
这些餐饮、游船等经营红火的休闲项目,隐藏着河道行洪、环境污染等诸多隐患,虽经历多次整改,但仍难见实效。既然违规,又多次整改,这些“渔家乐”为何屡禁不止?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所属地段和经营方式的特殊性,渔家乐面临“多龙治水”的管理困局。对堤防的隐患,属于河务局负责;对于“农家乐”船只的安全,属于海事部门负责;对于“农家乐”的税收,属于工商部门负责;向河道频倒餐饮垃圾,属于环保部门负责。当问题出现时,多个部门在监管责任上相互推诿扯皮。
《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堤(坝)身、护堤地内建房、排放废物、进行集市贸易等活动,这些渔家乐的私搭乱建行为严重破坏了黄河工程的完整性,给汛期防洪带来隐患。
《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城市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得倾倒、堆放、掩埋废渣、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不得放养畜禽、从事养殖、游泳、划船、钓鱼、野炊等污染水体的活动;不得修建厕所、渗坑、粪坑。而这些“渔家乐”,不少都将餐饮、生活垃圾甚至粪便直接排入黄河。据郑州市环保局透露的保守数据,“渔家乐”的消费高峰期,花园口附近的这些饭店日排污量达20吨。
河南省环委会此次发布的通知称,经调查,黄河花园口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有农家乐、渔家乐共39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要求郑州市迅速采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于2014年9月底前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所有餐饮项目,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记者付昊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