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盐城7月19日电 (谷华 徐绍辉)江苏大丰男子王某,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警方刑事拘留,不料王某的一帮亲属,竟围堵公安局要求放人。记者19日从大丰市公安局了解到,事情发生后,公安机关组织警力将围堵人员强制带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中带头闹事的一人予以治安警告处罚,对其他参与人员进行了教育。
据大丰警方介绍,王某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刑事拘留,起因只是为了50元钱。2014年5月27日,家住大丰市小海镇收购粮食的刘某与万盈镇的顾某达成协议,刘某开车到顾某家以每斤0.90元的价格收购小麦,后由于价格发生了变化,买卖没有做成,白开一趟车的刘某要求顾某给其补贴来回油费50元。商议未果后,顾某打电话找来其小叔王某,王某与收粮的刘某原有几分交情,哪知王某出面后,刘某并未给“面子”,仍然坚持要顾某补贴损失。王某于是和“不给面子”的刘某发生了口角,在推搡中刘某倒地,致后脑枕骨骨折,颅内神经受伤,经法院鉴定为重伤害。随即,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王某进行了刑事拘留。
7月18日上午9时许,王某的亲属一行10多人来到大丰市公安局信访办,为王某“伸冤”,信访办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给予的答复没有让王某的亲属们满意,随后他们就在公安局门口聚集徘徊。到11时许,其中一名老奶奶开始阻拦进出执勤的警车,要求警方释放王某,经保安耐心劝说后,老奶奶“饶”了警车予以放行。但保安的劝导无法满足其他亲属“捞人”的愿望,亲属们随即和警方发生了争执,一名警员的衣服被撕坏。
大丰市公安机关对围堵公安局大门强行“捞人”的闹剧高度重视,当机立断将组织警力围堵人员强制带走。警方表示,亲人涉嫌违法被刑拘,亲属悲痛之情可以理解,但不能作出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这种强行“捞人”的行径,是典型的法盲做法,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