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站消息,第二届中新社会治理高层论坛7月28日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中央综治委主任孟建柱等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讲话。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汪永清,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等参加论坛。据了解,这是汪永清、陈训秋首次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身份在媒体上亮相。(崔小粟)
汪永清简历
汪永清,男,汉族,1959年9月生,江西贵溪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1975.07—1979.09 江西省贵溪县新田公社黄墩手工业综合服务厂学徒,黄墩中小学会计、民办教师
1979.09—1981.09 江西省贵溪县第一中学学习
1981.09—1985.09 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5.09—1987.07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
1987.07—1991.01 国务院法制局研究室干部、主任科员
1991.01—1993.08 国务院法制局研究室二处副处长
1993.08—1996.06 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研究处处长
(1992.09—1993.09 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税务局挂职任局长助理)
1996.06—1997.10 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7.10—1998.08 国务院法制局办公室主任
1998.08—1999.06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副司长(主持工作)、机关党委副书记(1998.12)
1999.06—2001.07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1998.09—1999.07 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1.07—2003.06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2003.06—2004.12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秘书行政司(研究司)司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2004.12—2008.01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书记(2005.01)(其间:2005.08—2008.07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2006.09—2006.12 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高级研究员)
2008.01—2012.06 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成员
2012.06—2012.08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主持常务工作,正部长级)
2012.08—2012.11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主持常务工作,正部长级)兼中央国家机关党校校长、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校长
2012.11—2013.04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2013.04—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党的十八大代表。
陈训秋简历
陈训秋,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湖南沅江人。在职研究生、硕士。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2月至1978年4月,任蒲圻县洪山公社党委组织干事。1978年4月至1981年1月在武汉师院咸宁分院学习。1981年1月起先后任共青团咸宁地委干部、宣传部副部长、副书记,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农部部长。1985年9月起先后任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1992年3月任共青团湖北省委书记、党组书记。1993年7月起任省体委主任、党组书记。1996年8月任鄂州市委书记。1998年先后任湖北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组书记。2002年10月起先后任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2002年11月当选为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2005年5月任省委副书记(分管常务)。2006年4月任司法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