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4年3月22日,中纪委公告称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同月,中组部发出公告,免去其领导职务。
姚木根,1957年11月出生,江西樟树人,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江西财经学院计划统计系国民经济计划专业毕业。
1986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历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
1998年12月至2000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3年2月至2007年3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党组书记。
2007年3月至2011年5月,任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5月至2011年8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1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2011年9月至2014年4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简历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4年4月11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午表决通过,决定免去姚木根的江西省政府副省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