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公民法律素养的提高,在法院解决纠纷成为常规选择,但与此相对应的却是基层法院办案人手越来越不足。 这种矛盾是如何出现的?本报记者调查辽宁部分基层法院,试图揭示困局所在。
7月底,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上,参加分组讨论的辽宁各地基层法院院长和法官们,交流现在基层法院的情况:县法院招不到法官,沈阳市近郊区合同制法警到手月收入1050元,全省基层法院、法庭人员中40%是合同工,平均月工资1500元……这是辽宁省基层法院的现状。
退休7个,招不上1个
基层办案法官青黄不接
宽甸县位于辽宁东部山区,6000多平方公里,最远乡镇离县城120公里。宽甸县人民法院有110多个行政编制,其中一线法官有29名,一个法庭只有审判长和审判员两人是正式编制。宽甸情况和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柴学伟的介绍吻合:全省办案法官数量少,司法能力不强。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基层法院的一线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法警等)占人员总数的56%多一点,但办案法官不足40%。一些经验丰富的优秀审判员升任中层干部后不再承办案件。
据宽甸县人民法院院长常有斌介绍,去年法院退休了7个法官,计划招考录用4人,结果只有一人报名,不符合最低1∶3的要求,硬是一个也没招来。前几年招的4个年轻法官多数是女孩子,因为两地分居等原因,业务刚一熟练满了5年马上就走了。“明年又要退休七八人,还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于洪区是近郊区,区法院院长李阳介绍,五年来,沈阳市两级法院仅一线法官就流失144人,平均每个法院流失10人。
收入更低的是法警等辅助性岗位,因为编制限制,法警一般采用合同制,工作主要职责是押送犯人,经常有半军事训练。“最近我找区里又要了15个合同制名额,但好人不来干,坏人不敢用,真是两难。”
据了解,目前辽宁全省共有108个基层法院,302个派出法庭。统计显示,全省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总计有4600余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在岗工作,占编制名额的40%左右。
据辽宁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一线办案法官相对紧缺,案多人少已经成为制约基层审判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具体表现可以归纳为“五多五少”:即上级法院人员多,基层法院,尤其是人民法庭人员少;管理和服务人员多,一线审判人员,尤其是办案法官人数少;编外聘用人员多,在编干警人数少;一般性人员多,综合司法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少;在册的人民陪审员多,但真正发挥陪审作用的少。
月薪2000元,年办200案
在职基层法官人心思动
“一个大学生、研究生,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过五关斩六将,来到基层法院,一个月工资才2000多元,没职务、没级别、没待遇。而辖区的辽河油田,普通职工一年轻松10万元,培养一个法官至少三五年,哪里有吸引力?”坐落于辽河油田的辽河人民法院院长王强说。
常有斌说,基层法官待遇低、压力大、责任重。“全县法院每年办案都在5000件以上,今年上半年就有4000多件。”以宽甸县法院为例,每名一线法官年办案近200例。于洪区法院普通法官一个月收入也是2000多元。
除了一线审判人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书记员、速录员、法警和司机等审判辅助和后勤保障人员主要由合同制聘用人员构成,月工资基本在1500元左右。“法警们都是大小伙子,扣除社会保险,一个月到手的才1050元。”李阳说,“区里在制定标准后,法警一律按沈阳市最低标准发放工资。可法警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一般委办局的辅助人员确实不太一样,我们也不能说单独给我们法院提高标准。如果一定区域内,司法岗位补助有个统一标准就好了。而且这些人多是刚刚毕业的年轻大学生。由于工资待遇低,前途不明朗,他们一般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管理难度也比较大。”
常有斌深刻体会到案多人少这一主要矛盾。他认为,要解决基层法院、法庭缺法官这个老问题,光靠招录大学生解决不了根本,“现在法官向上流动的渠道有了,可以到市中院、甚至省高院。基层法院,尤其是条件艰苦地区,真的留不住好法官。”李阳说:“有路子的法官都想调走,要么向上走,要么转行,这对基层法官队伍建设绝对是一个损失。”
能上不能下,办多办少一样
人员流失折射多层次问题
“上级法院法官能不能向下流动,在基层多锻炼几年?再增加法官,偏远山区乡镇,不能和城区法庭一样,简单按人口配置法官数目,要予以倾斜。”常有斌说。
昌图县法院院长张旭则建议应该强化对法官的考核机制。全县法院去年案子5000件,其中3800件在法庭,占七成多,也就是说,法院法官的形象、法院公信力,基层法庭至关重要。可现在,因为在基层,法官办案多和办案少薪酬一个样,没啥区别。像以前,在基层,办一件案子奖励20元,办瑕疵案件扣钱,像好一点的法官一年七八千元奖励,现在也不施行了。应该建立一个有效的考核机制,调动基层法官积极性。
省高院副院长柴学伟说,办案法官数量少、司法能力不强、纪律作风松弛已成为当前一个突出问题。由于工作强度大、职业风险高、薪酬待遇低,年富力强的基层审判骨干不断流失,法官队伍不够稳定。此外,针对少数不胜任、不适应、不适合从事审判工作的在岗人员,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退出机制。有的人不仅经常惹是生非、作风不正,廉政风险也很高。近期,有的基层法院法官接连受到违法违纪调查,负面影响很大。
据记者了解,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被立案调查的干警达16人;近期有媒体报道清原满族自治县法院领导班子全军覆没,全院11名法官被查处;大连中院院长被省纪委立案查办。针对新时期基层法院和法庭应当承担的司法功能和审判职能,对比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发展障碍,辽宁省高院开展了近五个月深入调研,形成了名为《辽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与思考》的调研报告。报告建议,解决目前存在的诸多矛盾、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从现在开始,各级法院有审判职称的中层以上干部,包括院长和副院长要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或直接承办案件;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要渐进式推动“行政化”审判管理模式向“规则化”“流程化”审判管理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