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纷纷向她行贿
尹春燕在管理担保公司的过程中,“创新性”地以房屋吞吐形式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这一举措,为担保公司带来了利润,同时也埋下了隐患:担保公司的每笔业务都要由尹春燕签字,有求于她的开发商便纷纷向她行贿,最终将她拉下了马。
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由主营业收入及收取办证费用组成,主营业收入主要是向担保公司所担保的购房人收取担保服务费。据纪委办案人员介绍,根据尹春燕回忆,2010年担保公司收取的总担保费为800多万元,而最多的一年有1100余万元。
而办证费用则是房地产开发商在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向购房人代收的包括契税、服务费(测量费、抵押手续费等)、房产登记费,根据省建设厅相关规定,这些费用由担保公司在开发商代办登记时统一收取。
“尹春燕的悔过书是我见过的处级干部中文采最好的。”参与调查的一位株洲市纪委工作人员说。(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