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之家网综合讯:据卓创资讯发布的消息称,中外合作企业税费征收再度加强。针对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的征收中外企业合作开采石油资源补偿费的通知,卓创资讯认为,国土部发布此通知的最根本目的依然是维护石油资源的国家收益权,保障国家的资源利益,同时这是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有效补充,这对于保护国家资源,提高国家资源价值,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以及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能起到很大的作用。这一行为表明中外合作企业税费征收加强。
分析师认为,中外合作企业不同于中外合资企业,合资企业是独立法人,是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中外合作双方一般是采取非法人式的契约式合营,并不组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而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定石油合同,按照石油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合作,中外双方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双方之间仅为合同关系。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主要彩风险合同与联合经营相结合的模式,而采用租让制、产品分成合同与承包作业合同这几种模式的较少。
吕斌表示,可以说,去年的《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与今年的《征收中外企业合作开采石油资源补偿费通知》对中外合作开发企业的征收有一定的加强,对于中外合作企业开采国内资源特别是开采资源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及能源的浪费均有一定的约束及调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