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商标权案二审时间仍未定,但苹果公司已经重新提出了多条诉讼请求。包括:
· 对在内地注册的商标和iPad注册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及赔偿商标权属调查费及律师费等共计400万元人民币;
· 还包括认为该案应该适用香港法律判定;
· 同时,深圳唯冠通过书面授权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即深圳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唯冠电子)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属于隐名代理行为,应该判定深圳唯冠所有的iPad商标已经转让给苹果公司;
· 除此之外,还会将唯冠电子追加为被告人。
苹果 iPad 深陷“商标侵权”风波
深圳唯冠则宣称它和台北唯冠不存在股东关系,大陆的iPad商标权掌握在它手里。它向苹果索赔100亿人民币。同时深圳唯冠把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去年末,该案在福田法院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