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争执闹离婚 法官机智圆破镜_铜之家
|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 [全国] 切换
  •  
    行业频道
    组织机构 | 工业园区 | 铜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技术资料 | 商务服务 |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伦敦铜价 | 纽约铜价 | 北京铜价 | 浙江铜价 | 江苏铜价 | 江西铜价 | 山东铜价 | 山西铜价 | 福建铜价 | 安徽铜价 | 四川铜价 | 天津铜价 | 云南铜价 | 重庆铜价 | 其它省市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婆媳争执闹离婚 法官机智圆破镜

    分享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01  来源:原创
    铜之家讯:2011年5月25日,铅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处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庭审中法官机智的利用“隔空法”处理了这起案件,一起离婚案件破镜重圆。
    2011年5月25日,铅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处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在庭审中法官机智的利用“隔空法”处理了这起案件,一起离婚案件破镜重圆。
    原告华茜诉称,其与被告王斌于2009年上半年认识恋爱并同居生活,2010年5月17日办理结婚登记, 2010年5月20日生育一子王俊。原告以对被告了解不够,双方性格不合,婚后又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且被告强行扣留在哺乳期间的儿子王俊熙致使原告不能原谅被告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抚养儿子王俊。被告王斌不同意离婚。
    法院在庭审前依法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调解中原,被告均有和好可能。但被告母亲及亲属极力干扰双方的和好,要求被告与原告离婚。主审法官认为此案必有其他原因,故单独约谈被告,经过一番交谈,被告道出了其中的缘由。被告与原告系自由恋爱相识,但被告母亲对原告印象不好,加之原告行为举止不受约束,热爱自由,与被告母亲观念相悖常因琐事发生冲突。被告对原告仍然存在感情,愿意和好,但被告又不想因此违背母亲的意愿,即使和好,原告也无法和被告母亲相处。法官单独约谈原告,证实了被告的说法。此时双方诉争的焦点已经明确。因此,法官召集双方到一起并向其提供了一个方案。原,被告共同外出务工并抚养儿子,暂时避开锋芒。法官要求原告应多反思自己的行为,尽量忍让,尽到一个媳妇的职责。同时要求被告要珍惜自己的幸福,利用好缓冲时间尽量调和妻子与母亲间的矛盾。希望他们能够共同努力建立一个和睦的家庭。原,被告一致同意法官提出的“隔空法”并签署了调解协议,双方从归于好。法官运用机智针对性的采用了“隔空法”顺利的解决了一起家庭纠纷案件,避免了一起婚姻的破裂。
     
    铜之家:http://www.copperhome.net
     
     
     
    关键词: 婆媳争执 离婚 法官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