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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建同性恋网站公开招小弟卖淫 高校师生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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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2-01-14

      东岳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表示,通过对该案的调查发现,同性恋群体的年龄越来越年轻,文化层次也越来越高。更让人担忧的是,同性恋也侵入了大学校园,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民警提醒市民要洁身自好,不能因为一时冲动而做出不该做的事,同时希望年轻人树立正确的性取向。

      链接>>>

      组织男人卖淫也是犯罪

      2009年1月1日到2月20日期间,3男子在重庆某小区开办了“极品男孩”保健会所,通过网络等方式,招募、容留大量男青年从事卖淫活动。该会所对其成员采取统一管理、包吃包住等,并将这些男子的照片进行上网、编号,供男同性恋者挑选,随后组织成员向“顾客”提供性服务,每次收费300至500元,3人从中按比例收取一定提成。

      3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受审。辩护律师提出,我国法律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此类型犯罪的条款,对男同性恋卖淫是否构成犯罪也存在争议。公诉人则反驳,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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