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黑”的同时,王立军大刀阔斧进行内部改革,2010年3月初,重庆警方从副科到正处级干部,几乎全被就地免职,3528个岗位重新竞聘,这种“大换血”的改革方式,一时惊动全国。
“李庄案”与“双起论”
重庆“打黑”期间,“李庄案”与“双起论”更是把王立军置于舆论的风头浪尖上。
2009 年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被重庆警方逮捕,原因是李庄为重庆“黑老大”龚刚模做辩护代理,李庄称其发现重庆警方对他的当事人有严重刑讯逼供的痕迹。重庆警方以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起诉李庄。2010年2月9日,李庄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李庄案引起轩然大波,重庆“打黑除恶”被外界议论为“黑打”。此时王立军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对抓捕李庄一事知情。围绕李庄案发生的一系列事件使渝警方在“打黑除恶”中建立的良好形象开始“消退”。
“双起论”则出自2010年10月重庆市公安局一次警察维权会议上,王立军发表讲话说:“今后,凡是报纸歪曲事实真相攻击我市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就以单位起诉当事报社和撰稿人;如果他提及民警个人,且造成后果的,民警拿着证据到法院起诉记者,相关部门和民警所在单位要支持和协助。这就叫‘双起’,公安机关起诉报社,民警起诉记者。”
一时舆论哗然。面对争议,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与会的王立军面对媒体,再议“双起论”,他说:“这是一种理性维权,改变过去警察用公权力或自身行政权力来解决这些问题,实际上是警察把自己和媒体以及需要维权对象放在一个平台上。这应该是法治的进步。”
在这次引人注目的“脱警”事件中,重庆官方曾给予离开警界的王立军以高度评价,称其“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意识和大局观念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处事公道,执法公正,要求自己严格,群众口碑好。”“唯一的不足”,是“工作中有时要求急一些,批评人不太注意方式方法”。
而无论如何,与铁岭时期的形象相比,王立军在任职重庆后明显要低调得多,他极少正面接受采访。2009年10月下旬,在“打黑”最为紧张的阶段,本报记者曾致电王立军,王立军很客气地拒绝了采访要求,表示他在那时还没有接受过任何一家媒体的采访,他告诉本报记者:“只要认真做事就行了。”
2月9日下午6时30分,本报记者再次拨打王立军的手机,已是无法拨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