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哈尔滨工商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勇气和精神表示赞赏,但对其无视电信行业特性和法律政策环境,越权执法的行为表示惋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电信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属于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各省区市由其派出机构——各地通信管理局进行监管。即使有用户对电信资费表示不满或投诉,按照现行法律和管理体系,哈尔滨工商局也无权“叫停”电信收费。”
哈尔滨工商局和电信部门的角力,使这场争论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随后哈尔滨市40多名律师联名发表声援信,支持哈尔滨市工商局的执法行动,呼吁政府制止电信不合理收费,并表示愿为哈尔滨市工商局提供法律援助。律师的加入,将为这场角力带来怎样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