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家暴受害女子(左)到全省家事合议庭试点法院寻求人身保护。
该法院家事合议庭代敏法官在认真审查了陈圆提交的报警记录、门诊病历等材料之后,发现证据显示女方多次遭受暴力伤害。代敏意识到,如果仅仅作出禁止曹武殴打、威胁陈圆的裁定,不足以保障女方及其父母的安全和正常生活。考虑到曹武现居住地与陈圆父母家相隔十余个公交车站,其工作地也与陈圆的父母家不在同一区域,限制其在距女方父母家特定距离内活动,不会妨害其正常生活。在经过仔细论证后,代敏法官作出了一份与该院以往保护裁定不同的禁止令,除禁止被申请人曹武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陈圆及亲友外,还禁止其在距离陈圆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范围内活动。
据该院民一庭罗魏斌庭长介绍:这份命令被申请人远离特定场所一定距离的裁定,是全国首份反家暴“远离令”。
丈夫若违犯禁令或被拘留
代敏法官介绍,为保证“远离令”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当天,香洲法院就向当地公安机关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监督被申请人对裁定的执行。若发现曹武有违反裁定所禁止的行为,公安机关在接报后会及时出警。
代敏称:“如果被申请人违反远离令,出现在特定区域对受害人造成骚扰,受害人可以通过收集证人证言、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法院可以视违反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据介绍,被申请人曹武在收到裁定后,表示会遵守裁定事项,在裁定生效期间不与陈圆接触,不到限制范围内活动。而陈圆在收到裁定后说:“‘远离令’发出后,让我和家人有了安全感。”
“远离令”内容:禁止被申请人曹武殴打、威胁、骚扰、跟踪申请人陈圆及亲友;禁止曹武在距离陈圆父母现居住小区100米范围内活动。
违令处罚:如果被申请人违反远离令,出现在特定区域对受害人造成骚扰,受害人可以通过收集证人证言、拍照录像等方式留下证据。公安机关在接报后会及时出警。法院可以视违反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编辑:钟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