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案完毕后,福田将弥生和夕夏的尸体塞入壁橱,并在屋里四处乱翻洗劫财物。最终,他还拿走了弥生的钱包,虽然其中仅有三百日元零钱和数张代金券。
被告多次上诉
由于凶手福田孝行犯罪时年仅18岁,尚未年满20周岁,但考虑到案情重大,此案还是从少年法庭被移交到山口县地方法院审理。当年6月30日,山口县检察厅以杀人,强奸和抢劫的罪名对福田孝行提起诉讼,并要求判其死刑。
2000年3月22日,山口地方法院一审认定,福田在意图强奸遭遇反抗时杀害了被害人弥生,并为防罪行败露对其女夕夏进行了谋杀。尽管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而且被告人的作案手段是如此地残忍,一审法官依然未采纳检方要求判处死刑的建议,而以“被告人的未来仍有无限可能性,并已有悔意”为由,判处福田孝行终身监禁。
虽然检方提出上诉,但是2002年3月14日,山口高级法院二审认定,福田“具有重新做人的可能”,维持一审判决。不过,本村洋并没有放弃为妻儿伸冤的努力,四处奔走呼告。2008年4月22日,经过9年的诉讼马拉松,广岛高等法院判决福田孝行死刑,这是日本自1966年有记录以来,被判处死刑的最年轻犯人。
由于福田即日就提起上诉,2012年2月20日,日本最高法庭最终对此案做出维持死刑的终审判决,也为此案划下一个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