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状告县人大
为母亲索赔36万余元
当时,正在部队服役的张文新之子张鑫得知噩耗,立即回乡处理父母的后事。
张鑫说,除了一套房子,父母就再也没留下什么。张鑫的生活开始一落千丈,尽管是家里的独生子,但张鑫表现得异常坚强。
“强大的舆论压力让我背负沉重的精神负担。父母走了,日子还得过下去,我必须挺住。”张鑫擦干眼泪,处理父母的善后事宜,靠亲戚接济过了一段时间。
年迈的外公之前一直跟母亲一起生活,父母走了,在亲戚扶持下,张鑫和80余岁的外公李国荣相依为命。
从2009年12月到2011年7月,张鑫和李国荣开始和父亲生前所在单位寻甸县人大常委会打起长期交道,多次要求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赔偿李冬梅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一开始,单位还管了一下我父母的善后事宜,后来就不管了。我每天就到县人大去问,他们安慰我说,一定会处理好,让我放心。后来就一直拖着不解决。”张鑫说。
两年过去,事情依然没有进展。
于是,张鑫和外公李国荣将寻甸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告到法院,索赔李冬梅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赡养费、食宿费及精神抚慰金36万余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