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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武昌小东门大客;120型X2=360元;武昌法院大客,120型X2=360元;武昌东湖大厦大客,120型X2=360元。总计:1080元。 10月19日.......”。
昨日(11日),记者在东湖高新九峰派出所看到的一个账本上的记载,这不是普通的账本,而是一本犯罪嫌疑人的“行窃日记”,日记中详细记载他们作案的地点,盗窃汽车电瓶的型号、数量和销赃的收入,每天收入高达1000元。
4月5日凌晨3时左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派出所民警朱家斌巡逻回备勤室稍作休息,无意间站在二楼窗户往马路上看时,突然发现离窗户约30米处的道路边上,一辆亮着尾灯不熄火的小轿车停在一辆洒水车旁边,一个黑影蹲在洒水车下面。